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8992

8992.出埃及记2

8992.出埃及记21:7-11.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,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,就要许她赎身。主人若以诡诈待她,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。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。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,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。若不向她行这三样,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。
“人若卖女儿作婢女”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。“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”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。“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”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。“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”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。“就要许她赎身”表疏远这些真理。“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”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。“主人若以诡诈待她”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。“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”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,以至于能与其结合。“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”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。“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”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。“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”表不剥夺“饮食”所表示的内在生命,也不剥夺“衣服”所表示的外在生命,因而不剥夺“好合的事”所表示的结合。“若不向她行这三样”表剥夺这些东西。“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”表疏远那属灵真理,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。

属天的奥秘 #2798

2798.“亚伯拉罕

2798.“亚伯拉罕取了燔祭的柴”表示公义的功德。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(2784节)清楚可知,因而无需进一步解释。
2798a.“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”表示它,即公义的功德,与神性理性联合。这从“以撒”的代表和“放在以撒身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以撒”是指主的神性理性,如前面频繁所述;“放在以撒身上”是指联合它。以撒被称为“他儿子”,是因为主的神性人身不仅从耶和华成孕,还从耶和华而生。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,主从耶和华成孕;这就是为何祂在许多地方被称为“至高者的儿子”,“神的儿子”,“父的独生子”(马太福音2:15; 3:16-17; 16:13-17; 17:5; 27:43, 54; 马可福音1:10; 9:7, 9; 14:61-62; 路加福音1:31-32, 35; 3:21-22; 9:35; 10:22; 约翰福音1:14, 18, 50; 3:13, 16-18; 5:20-27; 6:69; 9:34-35, 38; 10:35-36; 20:30-31);在其它许多地方,祂称耶和华为祂的“父”。
从圣言还清楚可知,祂从童女马利亚出生,然而却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出生。当祂再次出生,换句话说,变成神性时,就生命的真正存在而言,这是来自住在祂里面,并且就是祂自己的耶和华。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的合一是一个相互和互惠的过程,以便祂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,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(参看1921, 1999, 2004, 2005, 2018, 2025, 2083, 2508, 2523, 2618, 2628, 2632, 2728, 2729节)。由此清楚可知,主用自己的能力在自己里面将人性变成神性,并在这个过程中变成公义。当主经历最内在的试探时,与神性理性联合的,是公义的功德;神性理性就是那时祂争战所用的武器,并且恶魔也正是与这神性理性争战,直到祂也荣耀了该理性。这些就是“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,它们也是当这些话被阅读时,天使所感知到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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